節電管理辦法
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較好章總則
較好條為了加強節能管理,提高能源效率,促進電能合理利用,改善能源結構,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節約能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電力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電力,是指家和地方電網提供的各類電能以及企業提供的電廠。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節約用電,是指加強用電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措施,減少電能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提高能效,保護環境。
第四條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主管全節電工作,負責制定節電政策和計劃,發布節電信息,定期公布消除低效率、高耗電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目錄,監督和指導全節電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地區、本行業的節電計劃,實施高用電產品的用電定額管理和用電需求側管理,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節電工作。
第五條家經貿委、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節電主管部門鼓勵和支持節電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加強節電宣傳教育,普及節電科學知識,提高全民節電意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履行節約用電的義務。家經貿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管節電工作的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建立節電獎懲制度。
第二章關于電力管理
第七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節約能源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家經貿委、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節電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高用電行業的監督和指導,督促其采取有效節電措施,促進節電技術進步,降低單位產品電耗。
第八條家經貿委對主要高耗電產品實行單位產品較大耗電量管理,并定期公布主要高耗電產品的內先進耗電指標。地方各級主管節約用電的人民政府和主管節約用電的行業可以根據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不高于家公布的單位產品用電量較高限額。
第九條用電負荷500千瓦以上或者年用電量300萬千瓦時以上的用戶,應當按照GB/t 3484(《企業設備電能平衡通則》)的規定,委托有技術門檻的檢測單位每2至4年進行一次電量平衡測試,并制定切實可行的節電措施。
第十條用電負荷10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戶應當遵守《評價企業合理用電技術導則》 (GB/T3485)和《產品電耗定額和管理導則》 (GB/T5623)的規定。不符合節約用電標準和規定的,應當及時糾正。
第十一條電力用戶應當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積極采取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環境允許的節電措施,制定節電降耗計劃,做好節電工作。 #p#分頁標題#e#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專項論證
第三章電力需求側管理
第十五條電力需求側管理是指通過提高終端用電效率,優化用電方式,在完成同等用電功能的同時降低用電和用電需求,節能環保,實現低成本用電服務的用電管理活動。
第十六條各級經貿委要積極推進需求側管理。對終端用戶進行負荷管理,實行可中斷負荷模式和直接負荷控制,充分利用電力系統的低功率。
第十七條鼓勵采取下列措施節約用電:
(一)推廣綠色照明技術、產品和節能家電;
(二)降低電廠電耗和線損率,杜絕不明損耗;
(3)鼓勵余熱余壓和新能源發電,支持清潔高效熱電聯產、熱電聯產和電廠綜合利用;
(4)推廣電氣設備的經濟運行方式;
(5)加快改造低效風機、水泵、電機和干式變壓器,提高系統運行效率;
(6)推廣高頻晶閘管調壓裝置和節能型干式變壓器;
(七)推廣交流電機調速和節電技術;
(八)推進熱處理、電鍍、鑄鍛、制氧等工藝的專業化生產;
(9)推廣熱泵和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技術;
(十)推廣遠紅外和微波加熱技術;
(十一)推廣蓄冷蓄熱技術的應用。
第十八條電力規劃或者綜合資源規劃應當包括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內容。
第十九條擴大兩部制電價的使用范圍,逐步提高基本電價,降低電價;加快推進峰谷分時電價和豐枯電價,逐步擴大峰谷電價和豐枯電價的差距;研究、制定和實施可黑負荷電價。
第二十條對申請家重點推廣或經過家節能認證的節電產品的電力用戶,以省級價格
主管部門和電力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減免新增電力容量供電工程貼費,價格主管部門在征求電力企業意見的基礎上予以協調處理;對列入《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節約用電技術和產品,享受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第二十一條電力企業應當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宣傳和組織推動工作,其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可在管理費用中據實列支。
第四章節約用電技術進步
第二十二條家鼓勵、支持先進節約用電技術的創新,公布先進節約用電技術的開發重點和方向,建立和完善節約用電技術服務體系,培育和規范節約用電技術市場。
第二十三條家組織實施重大節約用電科研項目、節約用電示范工程,組織提出節約用電產品的節能認證和推廣目錄。
家制定優惠政策,支持節約用電示范工程和節約用電推廣目錄中的技術、產品,并鼓勵引進外先進的節約用電技術和產品。
第二十四條地方財政安排的科學研究經費應當支持先進節約用電技術的研究和應用。#p#分頁標題#e#
第五章獎懲
第二十五條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節約用電主管部門和行業節約用電管理部門對在節電降耗中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制定獎懲辦法,對在單位產品電力消耗管理中取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單位產品電力消耗超過較高限額的集體和個人給予懲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單位產品電力消耗超過較高限額指標的,限期治理;未達到要求的或逾期不治理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約用電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新建或改建超過單位產品電耗較高限額的產品生產能力的工程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約用電主管部門會同項目審批單位責令停止建設。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新建或改建工程項目采用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電的工藝、技術和設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約用電主管部門會同項目審批單位責令停止建設,并依法追究項目責任人和設計負責人的責任。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電的設備、產品的;或使用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電的工藝、技術和設備的;或將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電的設備、產品轉讓他人使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節約能源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九種高耗電產品電耗較高限額和內比較先進指標
(千瓦時/噸產品)
2001年 2005年
1、電解鋁交流單耗 限額 比較先進 限額
預焙槽 16000 15000 15500
自焙槽 16500 15500 16000
2.硅鐵工藝單耗 9000 8800 8800
(含硅75%)
3.電石工藝單耗 3700 3400 3600
4.燒堿交流單耗
隔膜法 2600 2500 2500
離子膜法 2400 2350 2350
5.黃磷 17000 14000 16000
6.合成氨工藝單耗中型廠
煤為原料 1600 1400 1500
油為原料 1500 1100 1400
氣為原料 1300 850 1200
小型廠 1600 1300 1500
7.乙烯 2800 2600 2700
8.水泥
回轉窯 125 110 120
機立窯 100 90 95
9.電爐鋼工藝單耗
普通鋼 650 500 600
特殊鋼 700 600 650
鑄造用電爐鋼 750 500 700
來源:中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