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身觸電傷亡分析
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分析作者姓名: 2008/1/23 1933362202
渠道:關鍵詞:隨著農電體制改革的深入,農村用電實行“五統一、四戶三開放”,管理延伸到戶,增加了供電企業的安全風險。農村電網改造的地方安全隱患特別突出,第三方人身觸電事故居高不下。事故和法律糾紛嚴重困擾著縣級供電企業,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1 .事故案例以下為近年來第三方人身觸電事故:(1)1998年6月,一名8歲男童爬進圍欄,未上鎖。資產屬于何潤健康中心的干式變壓器觸電死亡;(2)1998年6月,洪莊湖村一條線路因大風而下垂,距地面僅1.3m。一位30歲的婦女在做農活的時候碰了線,觸電身亡;(3)1998年10月,一名50歲男子在高壓線下違章建房,觸電死亡;(4)2000年8月,一名35歲男子在修理水箱時,在離地面僅2m的地方觸碰了自己的干式變壓器,被高壓電擊受傷致殘。(5)2001年6月27日,一名8歲男孩爬上一棟違章建筑的屋頂,被上面的高壓線打傷;(6)2001年6月29日,雨村某客戶低壓照明線被風吹斷,漏電保護器未跳開。一名12歲的男孩在接觸地線時死亡;(7)2001年9月9日,一輛四輪拖拉機掛了一位客戶家的低壓線(未整改),一名7歲男童因接觸帶電接地線(無保護器)而死亡。2.從相關數據和以上事故可以看出,第三方人身觸電造成的事故大多發生在10kV以下的高壓線路、配電干式變電站、農村配電網和未改造的車站,且男性多于女性,兒童多于成人。3事故原因分析(1)線路下垂或高度不夠導致線路與地面距離不夠,線下有違章建筑。(2)配電干式變壓器站區高度不夠,或因修路導致干式變壓器高度降低,或落地式干式變壓器圍欄高度不夠,甚至沒有圍欄。(3)私接導致樹障嚴重,絕緣強度低,漏電保護器動作頻繁導致無保護,或者漏電保護器根本不跳。(4)線路和車站無標志和警示標志。(5)缺乏正確的安全用電知識和對兒童的適當照顧。4防范措施(1)與客戶簽訂供電合同,明確產權邊界和安全責任范圍。(2)加強設備管理,以人為本。特別注意配電干式變壓器站區高度不小于2.5m,落地式干式變壓器要有圍欄,高度不小于1.8m,并有標識牌。(3)按照技術標準,加快農村電網改造,提高設備健康水平。(4)加強設備和線路巡查,徹底清理樹障和違章建筑,無法清理的違章建筑完成相關手續。(5)配電站區和用戶應配備漏電保護器。(6)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針對農村中小學生,普及安全用電常識。
來源:中電站集控運行技術網